南阳市排污许可证办理变更手续
南阳市排污许可证办理变更手续受理条件:
根据《河南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的规定,排污单位的名称、地址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、排放污染物的种类、浓度限值、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总量限值或者第十条第三款**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事项(排放污染物的方式、去向等;排污口的数量,各排污口的名称、编号、位置;主要生产工艺、设备;污染物处理工艺和能力)发生变化的,排污单位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南阳市排污许可证办理变更手续申请。
南阳市排污许可证办理变更手续设定依据:
《河南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》:第十一条排污单位的名称、地址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、排放污染物的种类、浓度限值、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总量限值或者第十条第三款**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事项发生变化的,排污单位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排污许可证变更申请,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内核,符合条件的,办理相关变更手续。第十二条污染物排放执行的国家或者地方标准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、环境功能区域等发生变化,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对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进行变更,或者要求排污单位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办理。
南阳市排污许可证办理变更手续流程图如下:
南阳市排污许可证办理变更手续流程,联系广宇环保
南阳市排污许可证办理变更手续填报须知
申请材料的形式为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,申请审批表加盖的公章须与其申请单位名称完全一致。申请材料采用A4纸,统一在纸张的左侧装订,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。
南阳市排污许可证办理变更手续材料信息
1、河南省排污许可证变更申请表;2、排污许可证正、副本;3、企业委托书;4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;5、历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(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);6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意见的自查报告;7、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;8、历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(验收申请表及验收核准意见);9、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*近一年符合环境监测频次要求的环境监测报告;10、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装置的验收材料;11、污染事故应急方案;12、零散废水处理合同及转移联单;13、排放污染物(废水、废气)申报登记资料
南阳市排污许可证办理变更申请表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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